在我国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之后,国家专门设立了为期5年的脱贫攻坚过渡期,具体实施时间为2021年至2025年。这一重要政策安排,既体现了帮扶工作的连续性,也为脱贫地区平稳转向乡村振兴提供了关键过渡保障。
一、脱贫攻坚过渡期的政策依据与设立背景
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统一部署,所有脱贫县从正式脱贫之日起,统一执行5年过渡期政策。设立过渡期的主要目的,是避免因政策骤停导致脱贫基础弱化,切实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,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、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。
二、过渡期关键准则:严格落实“四个不摘”
过渡期内全国统一实行“四个不摘”工作要求,具体为摘帽不摘责任、摘帽不摘政策、摘帽不摘帮扶、摘帽不摘监管。在这一原则下,产业扶持、就业帮扶、易地搬迁后续扶持、医疗教育保障等重点政策保持总体稳定,不搞“一刀切”退出,确保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。
三、过渡期主要任务与实践成效
过渡期内,各地重点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,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做到早发现、早干预、早帮扶,同时持续壮大乡村特色产业、拓宽务工就业渠道、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。
随着2025年过渡期圆满收官,全国脱贫地区整体发展水平稳步提升,脱贫家庭生活条件持续改善,各类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化解,顺利实现了从集中式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序衔接,为推动共同富裕打下了更为扎实的基础。